3-3-1. 病人安全
JCI 國際醫院認證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各院區院務委員會下設有「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委員會」,以《品質管理辦法》,建立品質管理組織結構、作業標準、品質管理權責及醫療服務品質檢核與處理追蹤等。訂有9 大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目標,依此推行相關政策目標級成效追蹤,具體落實各項作為,藉由計畫性與專案性品質監測,以及透過外部病人與家屬的意見回饋,與內部品質管理系統的審查分析、檢討及改善,進而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提供最卓越的醫療服務,確保病人權益。
病人安全事件通報
若發生病人安全事件,均可依衛福部病人安全通報定義進行通報。通報後,各院區醫師將協助事件單位進行事件的原因分析、檢討與改善。若為系統性因素之病人安全事件,應於事件發生後45 天內完成根本原因分析(RCA) 與改善。
病人安全檢核與管理
為監測年度病人安全目標指標達成率,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每年至少一次病人安全作業外部稽核,確認員工確實依據
標準作業流程執行業務,並配合生衛生局督導考核,進行病人安全評核。
2021 至2022 年度執行病人安全作業外部稽核,各院區均能依據標準作業流程執行業務,除重度跌倒事件外,外部
檢核均達100%。針對跌倒事件,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依據外部級核成果及體系專業職能,規劃處理改善作為,以期
降低事件發生率,並提供病人醫療整合性資源。
管制藥品管理措施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為有效管理管制藥品使用,設有「管制藥品管理委員會」,訂定管理系統並定期檢討管理政策與處方用藥情形,確保病人用藥安全並避免管制藥品濫用。針對管制藥品處方管理措施,透過醫師處方管制、藥品儲藏管制紀錄、管制藥品管理委員會檢討評估三個階段掌握管制藥品使用情形,從源頭到使用具體建立管理輪廓,以有效追蹤管理並建立改善機制,提升用藥安全。
3-3-2. 分級醫療
為了提升醫療服務效率及促進醫療院所提供醫療服務內容的差異化與分工合作,台灣醫療院所分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各級醫院負有不同的照護任務與角色,醫學中心負有研究、教學以及急重症病人的治療照護,其他層級醫院則另負有任務及功能。現已有3 家醫學、2 家區域醫院、4 家地區醫院。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率先建構醫療網絡,於所在縣市區域內進行整合醫療合作,主動與鄰近的地區醫院、診所接洽聯繫,邀請一同加入雙向轉診的合作。透過雁行計畫的建立,由原本院際間的轉介作業,延伸為透過醫療團隊間的水平及垂直合作,開發跨院際轉診服務平台系統與同儕共享,雁行團隊自2018 年成立後,由原256 家診所和醫院加入,2022 年已合作超過700 家醫療機構,合作院所遍佈全國各地,以便利病人轉診至就近之醫療院所就醫。2021 至2022 年全體系合計轉出158,429 人次至各級合作院所,並接受合作院所轉入250,357 人次。
3-3-3. 醫病關係
醫病共享決策(Shared Decision Making, SDM)
為促進醫師或醫事人員於臨床醫療執行過程時,以淺白的說明,向病人及其家屬解釋各項不同處置之實證資料。同時結合病人自身的偏好和價值,共同決定醫療照護決策,以達到對病人最妥適的醫療照護進而避免無效醫療,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訂有《醫病共享決策準則》,使醫師或醫事人員與病人在進行醫療決策前,在知識、溝通和尊重此三元素的溝通原則下,共同達成最佳可行之治療選項。
醫病共享決策平台:促進醫病溝通與尊重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開發體系之醫病共享決策平台,包含255 項主題的醫病共享決策輔助工具,每項工具內容有疾病簡介、處置選項說明及優缺點比較,透過輔助工具的說明,醫師能提供醫療專業知識,再結合病人價值觀及偏好,來達成合適的醫療決策。病人可透過行動設備隨時隨地閱讀內容,再輸入反饋自我評估及治療方式選擇等問卷。待進入診間後,醫師便可立即同步檢視病人的意願,提升醫師診療效率、促進醫病溝通,並支持病人做出符合其偏好的醫療決策。推動至今已逐步融入醫病溝通作業,參與醫病共享決策的民眾,6 成回饋能幫助做出更好的決定,而在參與醫病共享決策前,有6 成民眾對於醫療選擇感到焦慮,經過醫病共享決策後,感到焦慮之比率下降至3 成。
2022 年醫病共享決策平台共開立醫囑21,309 件,較2019 年1,167 件大幅成長,可見民眾的接受參與度逐年提升。
滿意度調查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自1995 年開始,進行門診及住院病人的滿意度調查,並於2002 年擴大到急診病人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各類平均得分最低或顯著退步項目,經由業務權責管理部門據以檢討,提出改善策略並追蹤後續執行成效,且每半年呈核並提報調查結果,原因分析,針對反映事項提出改善策略,追蹤並評值成效。2021 至2022 年與前二年比較無明顯差異,體系門、急、住平均滿意度皆高於目標值。
各院區調查與改善結果亦定期於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全球資訊網上公布,向利害關係人溝通我們的滿意度調查成果、檢討摘要與改善方案。
病人隱私管理
醫療隱私權是病人的基本權益,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為保護病人在診療過程以及存放在院內醫療資訊的隱私,訂有
《保護病人隱私作業準則》,明訂在醫療硬體設施必須有獨立、屏蔽空間,同時在蒐集病人資料、告知病情、醫
療處置、工作與公開採訪等情境中,皆訂有明確的隱私保護作業規範。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於內部《病歷管理作業準則》中,明訂「病歷分級保管」政策,區分為3 類、6 項保管等級。
並訂有保管程序、閱覽規定及複製規定。此外對於電子病歷的人員作業權限,依《電子病歷管理作業準則》所規
範的原則進行管理,以確保病人隱私受到妥善的保護。2021 至2022 年未有病人隱私外洩之相關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