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認識長庚-人本濟世,病人優先
1-1-1發展沿革 GRI2-1
1970 年代初期台灣社會經濟飛速發展,人民生活水準大幅提升,惟醫療資源與品質卻未能普及於各階層民眾。王永慶及王永在昆仲捐資以其父親王長庚先生之名,成立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秉持「不以營利為目的,從事醫療事業,促進社會公益福利」的宗旨,致力以精湛醫療服務守護國人健康,以完善教育體系培育醫護專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與時俱進、持續追求卓越,獲得眾多國際認證、評鑑與獎項的肯定,成為值得病人託付與信賴的醫院,深植「人本濟世,病人優先」理念,持續朝全人永續發展之目標邁進。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組織架構圖
各院區特色醫療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所設的醫療機構分佈台灣北、中、南地區,包含基隆、台北、林口、桃園、雲林、嘉義、高雄長庚紀念醫院,以及經高雄市政府委託經營的鳳山醫院、新北市政府委託經營的土城醫院,總計共9 大院區。因應我國政府分級醫療政策,並呼應醫療資源有效分配之目標,長庚醫療財團法人共包含台北、林口以及高雄2 個醫學中心、3 個區域醫院、3 個地區醫院,其中,新北市立土城醫院自2024 年1 月1 日起升格為區域醫院。透過各院區不同醫療層級之功能、角色與特色,讓最好的醫療服務觸及所有有需求的民眾。
1-1-3 醫療倫理 GRI 2-26
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對受試者保護的最高承諾
為確保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之人體研究執行符合國際倫理準則、國內法律規章及本法人之相關規定,並保護受試者權益與安全、研究團隊的研究品質,長庚決策委員會下設「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工作職掌包含人體試驗相關制度推動、審查人體試驗計畫等,更於2020 年12 月19 日通過全球人體研究的最高標準「美國人體研究保護項目認證協會」(Association for the Accreditation of Human Research Protection Program, AAHRPP) 國際評鑑的之最高標準「完全認證(Full Accreditation)」,陸續修訂內部的試驗標準流程及相關規範。
醫療倫理委員會:落實尊重生命與人權、促進醫療服務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