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師PGY計劃簡介


一、訓練緣起

為建立系統性的牙醫師臨床訓練制度,銜接學校教育與臨床服務,進而提升全國牙醫師畢業後之訓練品質及成果,培育優秀牙醫人才,增進醫療品質,故推動二年期牙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二、訓練計畫說明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參考世界醫學教育聯合會(WFME)醫學教育連續統一體(continuous unity in medical education)之概念(如下圖),協助各專業類別建立畢業後臨床訓練制度,使初領得醫事人員證書者,藉由相關團體共同制定的二年期訓練課程,銜接校院醫學教育及畢業後醫學教育,連結持續性專業發展(即醫學繼續教育),以期落實提升醫療品質及確保病人安全之目標。


畢業後臨床訓練計畫目的

三、訓練目標

提供「以病人為中心」( patient – centered ) 及「整體牙科治療」( comprehensive dental treatment ) 觀念為基礎的醫療模式之臨床牙醫養成教育,使其熟悉一般牙科疾病之診斷及治療、培養具有獨立作業能力、能清楚判斷自行負責治療、會診或轉診之全科牙醫師;且培養成為負責醫師需具備診所管理實務、國家衛生政策、健保制度、溝通技巧、病人安全、感染控制、醫學倫理、醫療法律等。訓練完成後,以期能獨立處理一般牙科門診病人,並能精益求精,主動學習,不斷改善提昇醫療品質,並奠定第三年至第五年專科醫師訓練之基礎。


四、訓練內容

訓練內容分二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一般口腔醫學基本課程」50小時,內容包含醫學倫理、法律與醫療糾紛處理、實證醫學、感染管制、急救訓練(ACLS)、醫療品質、病人安全及口腔醫務管理、病歷寫作、衛生政策、健康保險、健保事務及轉診處理、口腔病理診斷;第二部份是「必修核心課程」18個月,內容包含一般牙科全人治療訓練、社區牙醫學以及口腔顎面外科及牙科急症處理訓練;第三部份是「選修課程」6個月,訓練項目包含口腔顎面外科學、牙髓病學、牙周病學、補綴學/贗復牙科學、兒童牙科學、齒顎矯正學、口腔病理及診斷學、一般牙科精進課程/家庭牙醫學。訓練期間以臨床跟診、病例討論、專題演講、病例報告、文獻回顧,參與研究計劃、論文書寫方式,了解口腔相關疾病之診斷、治療、追蹤 及改善等等方法。輪訓各科期間,必須完成各科之最低要求量(minimal requirement)之規定。另參與醫學倫理教案討論,並實際參與社區醫療,以期同時增進訓練醫師之醫療能力及品格。